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邻里纠纷多元化解,让群众“事解心宽”

2023年03月17日 22:28:10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远亲不如近邻

可本来和睦的邻里关系

却因一次矛盾大打出手

最终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

方李两家的邻里关系该如何缓和

……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21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砌自己家石脚时,与邻居李某某因房屋防火线问题发生冲突,继而双方开始撕扯,撕扯过程中李某某受伤。被人劝开后发现李某某右手第4指中节指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伴近侧指间关节脱位。

2022年3月17日,经鉴定,李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同年8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方某某立案侦查,11月,该案被移送楚雄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从拒不认罪到认罪认罚

“这是一起因土地相邻权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就一定要化解他们的心结。”在充分审查案卷了解案情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向双方深入了解案件起因、土地纠纷具体情况,同时向村委会咨询了解情况。

检察官向当事人了解纠纷情况

刚开始,犯罪嫌疑人方某某认为维护自己土地权利理所应当,因此拒不认罪。为打消方某某的顾虑,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危害,已经涉嫌违法犯罪,承办案件检察官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并到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实地走访,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村委会、村民小组意见,针对纠纷缘由进行开导,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结。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鼓励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最终犯罪嫌疑人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刑事和解+多方参与 解开两家心“疙瘩”

对于轻伤害可自诉可公诉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可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告知相应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积极促进当事人自愿和解。

考虑到双方因邻里琐事引发纠纷,且犯罪嫌疑人方某某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楚雄市检察院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邀请双方当面协商。综合考虑到两家人的邻里关系,从化解矛盾、睦邻友好的角度,该案借助楚雄市大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员调解,依法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和解自愿、合法性。

多方参与共同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

与此同时,充分利用检调、公调对接机制,依托调解组织、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及同事、亲友、律师等单位、个人,通过检察官+妇联+调解员+律师+公安+社区+村小组积极参与矛盾化解,进一步促进矛盾化解、纠纷解决。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方某某和李某某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方某某当场支付了经济赔偿款,李某某也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对方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两家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通过充分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作用,实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最大限度地解开两家心“疙瘩”。

司法救助+释法说理 助力接续邻里情

由于当事人双方经济确有困难,因此虽然被害人李某某取得了经济损失赔偿,但后续生产生活仍受到较大影响。综合考虑相关情况后,办案人员认为李某某确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向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在与楚雄市妇联充分沟通协调后,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从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角度出发,通过参与市妇联的“三访、四查、五送”活动,及时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妇女被害人李某某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解决了被害人因该案遭受损伤而面临的生活急迫困难,进一步促进矛盾化解。

“应通过不起诉释法说理,将作出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和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阐明,着重做好矛盾化解与沟通疏导工作,促进邻里关系恢复和谐和睦,让相对不起诉决定发挥出更大的意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但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楚雄市检察院邀请了公安、司法、律师、社区、妇联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就案件事实、法律责任、不起诉依据、理由等释法说理,在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所作决定的理解和信任的同时,进一步修复受损社会关系。

依托“检调对接办公室”,2023年,楚雄市检察院成功和解了两起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案件,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依法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注重诉源治理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这是楚雄州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精准施策,融合发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举措。(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杨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