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下种树?不可
整改前
220kV中狮线始建于2007年,于2009年建成投运。线路全长67公里,是武定县主供电源,由楚雄供电局负责维护,承担着武定县城区60%及11个乡镇的生产生活用电任务。2010年6月5日,张某取得涉案林地使用权,在该地种植桉树。2012年,楚雄供电局运维人员发现张某在220kV中狮线63号至68号塔电力线路下种植桉树,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中狮线非计划停运,导致狮山变电站全站停电,造成武定县大面积停电事故。其后州县相关部门多次与张某协调砍伐树木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该树障问题长期存在,威胁电网安全运行。 开展调查取证 深入开展调查,厘清各方职能职责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多次走访相关单位并现场调查核实,了解行政职能分工和具体违法事实。经调查,该高压线路沿线区域属楚雄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发文确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张某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桉树的行为违反了《电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砍伐。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武定县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职责;狮山镇人民政府对辖区电力设施安全生产状况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应当积极配合电力主管部门消除安全隐患。 (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会商研究整改措施) 开展集中磋商,凝聚各方监管共识 2022年4月25日,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发展和改革局、狮山镇人民政府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履行电力监督管理法定职责,责令张某停止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违法行为,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全面砍伐220kV中狮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切实保障电力设施运行安全,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全面排查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区情况,及时发现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依法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建议狮山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协助配合楚雄州供电局砍伐220kV中狮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保护电力设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积极向广大群众普及保护电力设施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备安全意识。在磋商会上,各相关部门围绕消除电力安全隐患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工作共识。 (实地会商案件) (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持续跟进监督,联动发力推进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发展和改革局向张某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张某停止危害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在全县开展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排查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牌40块。狮山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配电线路进行细致排查,消除安全隐患78处,积极向群众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意识。 (与当事人释法说理) 通过持续跟进监督,汇聚各方力量,最终张某与电力企业达成合理处理协议,同意自行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影响供电安全的树木。2022年12月中旬,该区域占地65.4亩的3.6万棵桉树全部清除完毕,长达10年的高压输电线路重大隐患彻底消除,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武定县检察院 潘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