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禄丰:13件醉驾案,庭审仅用了一小时

2020年04月09日 15:24:31 来源:本站 编辑:

夏天的脚步越来近
天气也一天比一天炎热
酷热的午时、闷热的傍晚
有的人喜欢“喝两口”消消暑
……

这喝酒不打紧
可喝完酒后
开车上路“溜一圈”
撞车、撞人、撞树、撞上隔离带
这可就严重了
……

4月1日、4月2日
禄丰县人民法院3名法官分别
适用刑案速裁程序
对13件涉危险驾驶罪案件
进行公开审理

13件醉驾案
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且被告人自愿认罪
对适用速裁程序没有异议
审判人员迅速审结了案件并当庭宣判
闭庭后30分钟内
将判决书送达给各被告人
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

案件简况:13名被告人的年龄从28岁到66岁不等,他们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却抱着侥幸态度,这才造成了一起起危害事故。

被告人杨某某、鲁某某、唐某某等13人均在下午1时至夜晚11时期间在饭馆、小区等场所吃饭饮酒,并作出酒后驾驶行为。

经检测和认定,杨某某等13名被告人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在103.74mg/100ml —318.73mg/100ml(乙醇/血)之间,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庭审上,1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及签署的具结悔过书无异议。

法院判决:禄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13名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公诉机关指控13名被告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13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事故造成的财物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

据此,禄丰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杨某某、鲁某某、唐某某等13名被告人均犯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五个月,缓刑期限从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罚金从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

13件危险驾驶罪案件,法官根据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规定,依法当庭作出判决,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法官表示,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有利于对刑事案件进一步繁简分流,既能提高审判效率,又能提高审判质量。让法官有更多的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认罪认罚从宽确立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法官普法: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是实现规范和程序保障一体构建的综合性法律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9月3日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正的决定,增加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201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全国法院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审判工作。2019年10月24日,“两高三部”出台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对于进入审理阶段的普通刑事案件,被告人已经自愿认罪的,危害程度不大,且已经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一般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适用简易、速裁程序,这样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