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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法院开庭审理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1年12月09日 15:31:00 来源:本站 编辑:王倩宇

为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犯罪,保护水产资源,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元谋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富、杨某林、杨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

2021年5月1日 21时许,被告人杨某富驾驶一辆无牌三轮车,载着被告人杨某林、杨某到元谋县物茂乡永定河小物茂河段,使用三台电捕器,沿着永定河进行捕鱼。22时许,被告人杨某富、杨某林、杨某被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收缴电捕器三台、渔获物1.44公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富、杨某林、杨某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三名被告人对在禁渔期期间实施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富、杨某林、杨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扣押的三台捕鱼器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