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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英模 | 李俊:用生命擦亮金色盾牌

2021年04月27日 14:50:10 来源:本站 编辑:
楚雄政法 4月9日

李俊是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人,生前系楚雄市公安局一级警督、市纪委监委派驻楚雄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从警31年来,先后担任过楚雄市公安局苍岭派出所副所长、宜茨派出所所长、东城派出所教导员、西城派出所所长等职。2020年4月11日上午11时,李俊因连续战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71天,劳累过度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9岁。

 

率先垂范,倾注真心,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新挑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年近五旬的李俊不喊一声累、不躲一次懒,就像一根钉子,24小时在街面开展治安巡逻、疫情知识和政策宣传、劝解街面滞留群众回家自我隔离等工作。面对情绪激动的外来旅客,他不急不躁坚持原则,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劝返,仅1月26日,李俊及其战友就劝返旅游大巴70辆、湖北籍车43辆和47人,发现发热等症状2例,并及时转运至医疗点进行救治。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农村派出所警力相形见绌,局里决定从机关抽调民警前往任务较重的苍岭派出所支援。刚从卡点调整下来休整的李俊得知这一情况后再次站了出来,来到苍岭派出所,带领同事全力开展疫情封控及返乡人员摸排工作。

一天晚上,李俊得知在苍岭镇李家村委会凹腰山花卉种植基地工作的几名湖北籍人员在春节前曾回过湖北的情况后,迅速带领同事赶到凹腰山花卉种植基地,动员三名人员进行集中隔离。但这三人以自己没有感染症状,且花卉收获在即没有人手为由拒绝集中隔离,并与医护人员发生争吵。李俊通过耐心细致地向其宣讲政策、讲解集中隔离流程和隔离后的生活状态,并请村委会干部帮助花卉基地进行花卉采收。李俊的真诚与细心,打动了三人,最终表示配合,主动乘坐救护车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在苍岭派出所支援工作期间,李俊共参与接处警15起,参与摸排返乡人员200多户,劝解5名湖北籍赴楚人员,1名从湖北疫区返乡人员进行集中隔离。

以身作则,锻造警队利刃

2006年,楚雄市公安局在全州率先组建巡特警大队,李俊因自身综合素质过硬脱颖而出,局党委任命他为第一任巡特警大队大队长。李俊带领2名民警不分白天黑夜,加班加点,先后完成了人员调整、两个治安卡点和七个执勤点的选址、装修及大队办公备勤一体化区域的规划建设。大队成立不久,楚雄城区出现了一个“飞车抢夺”团伙,驾驶摩托车暴力抢夺女性的耳环、项链、挎包等物品,许多受害人耳朵被扯得鲜血淋漓,有的被拖拽倒地摔得遍体鳞伤,一时间,楚雄城人心惶惶。面对丧心病狂的歹徒,李俊斩钉截铁地说:“这个案子必须破,人必须抓!”。随后几天,李俊白天配合刑侦部门开展案情分析,晚上带领队员上街巡逻,每天只睡3至4个小时。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天深夜,蛰伏多日的嫌疑人再次出现,李俊冲上去,硬生生把骑着摩托车飞速逃离的嫌疑人从车上拽下来……李俊总是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靠这股拼命劲,短短一年,他就把巡特警大队锻造成为楚雄州防暴处突的一把利刃,直到现在,巡特警大队还保留着许多他创建的好传统。

 

2014年9月的一天,李俊和同事对一名吸毒人员实施抓捕,当时旁边的一所小学正值放学,到处都是孩子,那名吸毒人员刚注射完毒品,神志不清,情况非常紧急,李俊拎着一根警棍就冲了上去,一棍就打掉了针筒,事后检测吸毒人员是一名艾滋病人。而这样危险的时刻,李俊遇到过无数次,但从未退缩,总是冲锋在前。

 

舍小家为大家,坚守诠释信念

疫情发生以来,李俊一直坚守在执勤一线,没有时间陪伴家人。疫情期间理发店都不开门,曾经精干的“特警头”成了长发,父亲看到后提醒他去理理,李俊笑着说:“现在店铺都不营业,哪有理发店开门。”老父亲听后让他坐下,回房间拿出剃须刀帮他理发。“他热爱公安事业,是个好警察,但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和儿子”这是李俊的姐姐对他的评价。李俊的妻子是一名公路段工程师,经常在不同的工地出差,女儿初三的时候,李俊刚好接手派出所工作,成天忙得顾不上家,女儿经常托付给姐姐照顾。面对女儿,李俊总感到愧疚。懂事的女儿安慰他说:“老爸,您忙您的,学习的事不用你操心,你多抓坏人,我们就多一分安全……”李俊的父亲年老多病,作为家里的独子,老父亲两次做心脏手术他都出差和办案不在身边,都是妻子和姐姐照顾老人。李俊的妻子哭着说:“家里的事情根本指望不上他,我心里也有怨,可每次他拿到奖章奖励都是交来给我和女儿,他说这些功勋章有我们的一半。听着他真诚的说这些,即使再大的怨气也消了,我们都为他骄傲。”李俊是一个孝子,父亲的话他总是牢牢记在心里。父亲常常教诲他:“你是一名人民警察,更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时时处处都起好带头作用,家里不用你操心,工作要认真负责。”

从持续30余年奋战在基层一线,到始终坚守疫情防控一线,李俊用实实在在、一点一滴的付出,践行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铮铮誓言。因成绩突出,先后被云南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州、市公安机关嘉奖5次,被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综治工作先进个人”“依法治市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禁毒先进个人”荣誉称号5个;2020年2月,被楚雄市公安局党委给予疫情防控战时通报表扬,后被追授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楚雄市“道德模范”“楚雄市优秀共产党员。”

审   核:陈   颖

责   编:黄炳健

编   辑:李金洁

来   源:楚雄州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