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弘扬先进典型精神   推进人民司法事业    云南高院领导到楚雄慰问法院先进典型

2021年03月05日 16:52:14 来源:本站 编辑:

2月7日,满载着云南高院党组的殷切期望,饱含着对法院优秀先进典型的深厚关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檄文、督察局局长王显坤一行代表云南高院党组到楚雄分别对“最美公务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楚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段莉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牟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罗光俊进行座谈慰问。

段莉萍自参加工作就扎根于楚雄市人民法院,从书记员起步,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7年来,她一步一个脚印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办好一件件老百姓身边的小案子,解决好一个个群众身边的民生问题,用办案千件零错案、解纷千起零投诉生动演绎“认真、勤勉、负责、担当、公正、耐心”的职业精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成为彝乡法院一张靓丽的名片。她以卓越的成绩荣获“最美公务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8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彝州最美法官”等荣誉。

罗光俊自参加工作起扎根于牟定县法院,先后在安乐法庭、执行局、民一庭、行政审判庭工作并担任负责人。21年来,他牢记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和最大追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维护百姓利益,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无私奉献,成为深受群众敬重的好法官。他多次被法院表彰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庭审标兵,多次被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2009年10月被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2月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2015年4月被楚雄州人民政府评为“楚雄州第九届先进工作者”,获得劳动模范奖章。2016年9月,被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楚雄州普法30年先进个人”。

段莉萍与罗光俊都是近年来楚雄州法院系统涌现出来的优秀法官代表。

王显坤向两位法官表达了新春的问候和美好祝福,对他们多年来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守审判工作一线,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积极贡献给予高度肯定。同时希望他们珍惜“最美公务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宝贵荣誉,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继续发挥多年积累的审判经验和优良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法官的贡献。

王显坤指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先进典型的作用影响是巨大的,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先进典型精神,把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往前推进。希望楚雄州两级法院要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掀起向榜样们学习的高潮,带动涌现出更多的优秀法官,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