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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艳:化解纷繁事,当好百姓“解忧人”

2024年04月22日 08:37:49 来源:本站 编辑:

从书记员一步步成长为员额法官,在每一件纠纷案件处理中精益求精、化繁为简,努力在老百姓“点滴的琐事”中当好“解忧人”角色。她就是禄丰市人民法院法官李红艳。

李红艳始终认为,通过案件的处理为当事人一次性解决好矛盾纠纷,是法官应当做到和坚持的。2023年,李红艳办理了一件案件,原告诉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标的100多万元,该纠纷已经经外地四个法院两级审判组织审理,历时三年,均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案件实属疑难复杂。李红艳在承办过程中,不畏困难,带着法官助理通过庭前研究案情、梳理以往几个法院的法律文书、查阅典型案例,从当事人陈述反复、自相矛盾的多次笔录中寻找蛛丝马迹、归纳矛盾焦点,经过两次开庭审理,终于找到症结,最终成功地作出判决,二审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调解结案,案件划上了圆满句号。之后后原告主动打电话向法官表示感谢!

李红艳始终以一颗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真心真意,查勘现场、组织当事人调解,有的案件即便因当事人之间矛盾较深始终无法达成调解意见,也会因为法官耐心细致做工作获得当事人肯定,在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服判息诉!2022年的一件相邻纠纷,张某因为王某背背篓经过其田埂时扯坏了其地里种植玉米树上的叶子,由此引发两家相互损坏机耕路及相邻田埂,并相互起诉,其中一件因调解无效已经判决王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400元。李红艳认为这样的事情在农村说大不大,但处理不好容易引发两家积怨,甚至引发更严重的对立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本着群众无小事的理念,李红艳在纷繁复杂的案件处理间隙,抽出时间到现场调解,尽管顶着烈日,口水讲干,最终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当场调解成功,双方损坏的机耕路及田埂由各自修复,另案判决确认的400元由王某当场支付张某。就这样,案件结案了,纠纷获得了圆满解决。李红艳就是用这样平凡的方式,化解了一桩桩在别人眼里“无关紧要”的小事。

“如我在诉”意识,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从调解到执行,李红艳坚持把工作做到最后一公里,李红艳所承办的案件,每年都有二十多件案件被告主动履行完毕。

百姓无小事,为群众办好每件事,知难而行路、无悔亦无惧,如是李红艳法官。